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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一小区横七竖八停僵尸车 评:先治"僵尸人"q秀文笔文学_河北

网络整理 2017-06-12 最新信息

  □翟宏军

  海港区海政里小区横七竖八地停着各种“僵尸车”,显得十分脏乱,年头最长的车辆已经放置了五六年,有的已成为动物的“安乐窝”。小区物业发出通知后,只有两辆车得到认领,对如何处置这些“僵尸车”显得很无奈(6月8日《秦皇岛晚报》)。

  车辆沦为“僵尸”,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众多因素中,经济利益的考量依然是主因。

  从目前的情况看,治理“僵尸车”确实有一定难度。因为“僵尸车”不是无主车,涉及物权问题,“一挪了之”容易惹纠纷,“一刀切之”也行不通。同时,“僵尸车”一般都停在犄角旮旯里,也停在了相关部门 “九龙治水”的缝隙里:交警虽有执法权,但对不上路的无能为力;城管对不上路的可以管,但没有执法权;工商只对贴车上的广告负责,但管不到车停哪里。对物业而言,只要业主缴纳了管理费,就可以停放;对于社区来说,只有管理权,无处置权。如此之下,缺乏执法权的有效衔接和覆盖,最终导致“想管的管不了,不想管的权力打水漂”。可以预想,缺乏制度层面的兜底性设计,仅仅依赖于媒体的临时性关注,恐怕“僵尸车”依然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和清理。

  欲治“僵尸车”,先治“僵尸人”。除了大力度集中整治外,还需“釜底抽薪”的长效之策。首先,要消除“僵尸思维”,把监管职权落到实处。通过制度约束,明析认定标准、管理部门、处理方法,倒逼各部门让监管执法权从纸面落实到地面。同时,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从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权益的角度,设计出一系列发现、处置、登记、追责的制度,使“僵尸车”无处可“僵”。其次,要消除“僵尸服务”,强化日常监管。相关部门可以尝试简化处理程序,甚至可以提供上门服务,对及时处理报废车辆的车主给予一定的奖励。与此同时,不妨同车主的某些权益相挂钩,比如“僵尸车”欠下的各种税费、违章记录罚款,应该作为公民诚信度的重要依据,与车主日后的经济社会活动相关联;又或者禁止有“僵尸车”记录的车主购买新车等,让鼓励手段与倒逼制度并行,力争从源头上消除。三要消除“僵尸土壤”,让车主无处可遁。根据《民事诉讼法》,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到期无人认领的,物业有权按有关规定一次性处置。

  当然,对车主而言也要讲究社会公德,多一点换位思考,尽一份社会责任,主动挪挪位、腾腾清。同时,永远不要低估“互联网+”时代的市民力量,通过“随手拍”等活动,为市民和执法部门默契配合开通渠道,市民指哪儿,执法查哪儿,让“僵尸车”在“全民战争”中成为真正的过街之鼠。

Tags:秦皇岛   僵尸车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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