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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海港区中小学招生出新规 涉及户籍和居住证叶锦添 流白_河北

网络整理 2019-03-31 最新信息

  燕赵都市报讯(记者刘光昱)近日,秦皇岛市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所涉及的户籍和居住证等条件作出了进一步规范。对此,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专门召开“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论证会”,邀请适龄入学学生家长代表、教育专家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代表对本次规范招生入学政策进行解读、论证,以保证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论证会上,海港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政策得到了家长们的一致认可和称赞,四年前来港城做快递工作的王建海表示,规范后的政策更加科学、公平,孩子即将入学,虽然多年前便来到海港区居住、工作,但始终没有办居住证,招生政策的及时发布,也将让更多的学生有机会在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选择理想的学校。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晁迎锋介绍,虽然,因为城市发展进程快及大量外来人口不确定性带给主城区招生工作巨大压力,但教育部门一定能保证所有学生都顺利入学。

  本次规范招生入学政策有两个重点。

  一是对于海港区户籍生源入学,要求房户一致,并对落户时间作出了具体规定。和之前的购房年限政策类似,海港区对入学落户也设置了合理过渡期。在确保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前提下,2019年入学,学生及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人)户籍迁入时间在2019年4月30日(含)之前,2020年入学要求落户需在一年以上(截至当年8月31日,含当日),2021年入学需落户两年以上,2022年及以后入学需落户三年以上。

  二是非海港区户籍生源申请在海港区就读中小学,居住证成为入学的必备条件。同时规定,2019年秋季入学,居住证取得时间需在8月25日(含)前。自2020年秋季招生入学起,居住证取得时间需在入学当年5月31日(含)前。由于居住证办理时间较长,建议有入学需求的随迁子女家长咨询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尽早办理。

  如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在海港区范围内,但与房产地址不一致、或户口迁入时间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则招生顺序调整至第二批次。全区各中小学都将按照最新招生政策,有序确定入学对象,依次录取报名学生。如果报名学生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超出部分将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协调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晁迎锋介绍,本次规范招生入学政策是根据教育部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相关要求,同时借鉴周边地市招生政策实施的,主要是为了缓解城乡生源失衡、随迁子女流动频繁、多校重复报名扰乱招生秩序等问题。规范后的招生入学政策将有利于全区各学校生源的均衡调配,缓解部分学校生源压力,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更加阳光透明、规范有序。

  为确保招生入学政策调整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在《通知》公布之前,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先后十二次修改《通知》草案,并召开论证会,邀请秦皇岛市教育局、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相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学校校长和家长代表对草案充分发表意见,提供可行性建议。

  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 对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解读

  这次政策调整的背景及原因是什么?

  答:本次规范招生入学政策有两个 重点,一是对于海港区户籍生源入学,要求房户一致,并对落户时间作出了具体规定;二是对于非海港区户籍随迁子女在海港区入学,明确了要以居住证作为入学的主要依据。

  《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也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等情况划定招生范围,设置招生计划,有序确定入学对象。因此,户籍是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中十分重要的关键因素,国 内绝大多数城市都对生源户籍和落户时间有明确规定。以往海港区招生仅要求具备海港区户籍即可,导致招生计划被打乱、各校生源不均衡等问题。随着城区人口的不断增长,该问题越来越突出,扰乱了招生秩序。因此,教育部门 经过摸底调查、调研论证,进一步明确 了户籍要求和落户时间。

  另一方面, 关于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服务,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各地“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因此,为保障居住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教体局与公安部门协调沟通,制定了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

  落户时间如何规定?

  答:和之前的购房年限政策类似,我区对于入学落户也设置了合理的过渡期。在确保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以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和缴费发票为准)一致的前提下,2019年入学,学生及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人)户籍迁入时间在2019年 4月30日(含)前,2020年入学要求落户 需在一年以上(截至当年 8月31日,含当日),2021年入学需落户两年以上,2022年及以后入学需落户三年以上。

  不满足落户年限要求,或者户口在海港区但没落户到实际居住地,入学应该怎么办?

  答:通知规定,如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在海港区范围内,但与房产地址不一致,或户口迁入时间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则招生顺序调整至第二批次。需要说明的是,每所学校都要按照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制定的招生政策,有序确定入学对象,依次录取报名学生。如果报名的学生数超过了学校的招生计划,那么超出部分将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协调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学校入学。由于各学校容纳能力、报名情况不同,最终录取到的批次和类别也会有所不同。比如,可能某些生源较多的学校只能招收到第一或第二批次某一类别的学生,而有些学校能够接收四个批次所有报名学生。

  依据老人(即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报名入学是否需要满足落户的要求?

  答: 需要。如用老人的房产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学生监护人(即孩子的父母)以及孩子本人在海港区确实没有住房,且能够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三个人无房证明;

  2。学生及其监护人(父母双方)常年与老人同住,且三代同户、房户一致;

  3。购房和落户需满足通知中的时限要求。

  外地户籍随迁子女入学,用“居住登记凭证”是否可以报名?

  答:不可以。按照 《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居住登记凭证不作为外地户籍随迁子女在海港区入学的依据。

  居住证取得时间有具体要求吗?

  答: 2019年秋季入学,居住证取得时间需在8月25日(含)前,自2020年秋季招生入学起,居住证取得时间需在入学当年5月31日(含)前。需要特别提示的是, 由于居住证办理时间较长,建议有入学需求的随迁子女家长咨询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尽早办理。

  本市抚宁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户籍的学生在海港区入学,同等住房条件指的是什么?

  答:同等住房条件主要指两种情况,一是学生监护人在海港区 拥有 自有住房(以监护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和缴费发票为准);另一种情况指的是在海港区租房居住(以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备案登记证为准)。同时,在入学过程中,以上五区由于不具备海港区居住证,入学批次将在符合居住证条件的相应批次之后进行调剂。

  孩子入学报名的时候如果家里有事情赶不回来怎么办?

  答: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 办理报名手续,须由学生监护人或其他亲属在招生期间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如学校学位不足,可在正式开学前由教育部门调剂入学。非海港区户籍学生调剂不成的,不再安排入学。

  孩子已经在别的地区上学,想转到海港区学校来,可以转吗?

  答:根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学生转学可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就近入学原则,自行联系学校。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省、市关于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的相关要求,平均班容量在55人以上的年级不得 再接收学生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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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落户   海港区   入学   招生   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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