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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港股份有限青铜装饰锤公司_财经

网络整理 2019-03-28 最新信息

中国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考虑本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5,587,4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0,230,724.00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本公司为客户提供高度一体化的综合港口服务,包括装卸、堆存、仓储、运输及物流服务,经营货种主要包括煤炭、金属矿石、油品及液体化工、集装箱、杂货及其他货品。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本公司主要从事货物的装卸、堆存、港务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与生产性企业相比,对原材料需求较少。本公司的主要采购项目包括物资、装卸与运输设备。

  物资采购包括材料、低值易耗品、能源(包括水电)、配件四大类,其中能源采购占公司总采购额的绝大部分。以上所有生产材料均由公司签订相关合同进行独立采购。本公司对于10万元以上且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应采用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其中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采购。对于10万元以下的物资属于非招标采购,采用比质比价、商务洽谈与目录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装卸与运输设备采购根据设备类别分别由本公司技术设备部、物资供应中心和各基层单位负责。

  2.生产模式

  本公司的主要生产环节包括货物的装船和卸船、货物港区内堆存和搬运、货物陆路运输的装车和卸车。

  本公司各类生产业务的运作,均具有完整的生产作业系统和组织管理系统,完整的码头及物流设施和配套的机械装备系统,完整独立的信息化运营、管理和网络系统。

  3.营销模式

  本公司具备独立的营销体系,不断提高自身服务水平,稳定原有客户群,并积极开发新客户资源。

  (1)煤炭业务的营销模式

  本公司的煤炭业务具有独立的营销体系,港口煤炭业务由本公司生产业务部直接管理,无分销、代理体系。本公司在太原、呼和浩特设立了办事处,辐射整个货源腹地,协调货源调进。

  本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全国范围各种行业运输会议、订货会议洽谈业务,实行港口与客户互访模式。同时,本公司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深入开展市场营销工作,建立健全网格化营销体系,向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根据市场形势变化调整和优化现有业务模式,积极与客户交流,开展配煤业务、专用设施、准班轮、网上营业厅等多项特色业务,与主要煤炭发运企业和终端煤炭用户签订长期港口作业合同,共同确定年度中转量基数,并适度提供专用的堆场和泊位,方便客户利用港口资源进行煤炭中转。

  (2)其他货种业务的营销模式

  本公司其他货种业务的营销模式主要参考煤炭营销的模式,建立广泛的、稳定的营销网络,积极挖掘经济腹地的业务机会,和客户建立稳定的、长期的合作关系。

  (三)行业情况

  港口是资源配置的枢纽,在交通运输系统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港口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行业,与宏观经济的发展关系密切。港口对于满足国家能源、原材料等大宗物资运输,支撑经济、社会和贸易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港口中转的货物分为干散货、液体散货、件杂货、集装箱、滚装汽车五大类。大宗货物散装化运输、杂货集装箱化运输有助于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已经成为全球海洋运输行业的发展趋势。

  随着港口的功能不断拓展,港口企业已经逐步由单纯的海陆货物中转商发展成为综合物流服务商,为船舶、汽车、火车运输及仓储提供综合物流支持,带动在港口附近形成具备加工、批发、配送、仓储等功能的临港工业园区,大大增强了港口作为综合运输连接点的竞争力。

  本公司是全球大型大宗干散货码头运营商,所辖秦皇岛港是我国“西煤东运”、“北煤南运”煤炭运输大通道主枢纽港,煤炭下水量多年保持全国前列。随着曹妃甸煤炭港务等公司投入运营,公司曹妃甸及黄骅港区业务得到极大发展。公司近年来加大对矿石、集装箱、杂货等业务拓展,逐步实现业务多元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87,663.24万元,同比下降2.22%;发生营业成本人民币401,904.74万元,同比减少11.23%;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102,818.53万元,同比下降16.39%;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9,367.21万元,同比下降23.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81,026.33万元,同比下降15.8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年度报告第十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一致。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7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3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3月27日在秦皇岛海景酒店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亲自出席及委托出席董事10人,执行董事曹子玉、杨文胜、马喜平,非执行董事李建平,独立非执行董事臧秀清、侯书军现场出席会议,非执行董事刘广海、肖湘、独立非执行董事肖祖核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独立非执行董事陈瑞华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侯书军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子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三)《关于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宣派末期股息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10,263,268.11元。母公司年初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24,671,173.58元,当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950,080,218.5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95,008,021.85元,减去已分配红利人民币346,419,544.00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33,323,826.24元。考虑本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5,587,4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0,230,724.00元。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以及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至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终止;2、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0万元(含税)。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续聘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以及2019年度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至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终止;2、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关于董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十二)《关于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十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十四)《关于本公司2019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七)《关于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并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聘任陈立新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立新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陈立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十九)《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议案等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附件

  陈立新先生简历

  陈立新先生,1973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生产业务部部长、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陈先生于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秦港公安局第三派出所民警,刑警支队科员,第三派出所科员,巡警大队副政治教导员、政治教导员,秦港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巡警大队大队长,2008年1月任本公司安保中心副主任,2010年7月任秦皇岛港公安局副局长,本公司安保中心党总支大大、主任,2012年5月任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6月任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大大,2017年4月任本公司生产业务部部长、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2月任本公司生产业务部部长、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2018年8月任本公司党委委员。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3月27日在秦皇岛海景酒店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监事卜周庆、卞英姿、职工监事曹栋、陈林燕现场出席会议,监事会大大孟博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监事会大大孟博因公未能现场出席会议,其他监事一致推举公司监事卜周庆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宣派末期股息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10,263,268.11元。母公司年初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24,671,173.58元,当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950,080,218.5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95,008,021.85元,减去已分配红利人民币346,419,544.00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33,323,826.24元。考虑本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5,587,4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0,230,724.00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本公司2019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并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现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7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公开发行55,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572.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060.29万元,已于2017年8月10日到位并存入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1063699_E01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792.24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用人民币0.23万元,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203.7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3,471.5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7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7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海港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海港支行”)开设了账号为0404010329300181529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与工行海港支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专户存款余额为活期存款,且包含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203.72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对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上网公告附件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附表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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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裁辞职及聘任副总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27日收到执行董事王录彪先生、副总裁马喜平先生的辞职报告,王录彪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执行董事职务,马喜平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王录彪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马喜平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录彪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王录彪先生和马喜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立新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陈立新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陈立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附件

  陈立新先生简历

  陈立新先生,1973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生产业务部部长、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陈先生于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秦港公安局第三派出所民警,刑警支队科员,第三派出所科员,巡警大队副政治教导员、政治教导员,秦港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巡警大队大队长,2008年1月任本公司安保中心副主任,2010年7月任秦皇岛港公安局副局长,本公司安保中心党总支大大、主任,2012年5月任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6月任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大大,2017年4月任本公司生产业务部部长、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2月任本公司生产业务部部长、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2018年8月任本公司党委委员。

  公司代码:601326                                                  公司简称:秦港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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