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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GANG INT'L(00697)_公司公告_港股免费实时行情_树木游泳的力量财经

网络整理 2018-07-25 最新信息

(I) 涉及根据特定授权认购新股份之关连交易

於2018年7月24日(交易时段後),本公司(i)与京西控股订立京西认购协议;及(ii)与Rocket Parade订立Rocket认购协议。根据关连认购协议,本公司有条件同意根据特定授权配发及发行,以及京西控股及Rocket Parade有条件同意认购合共3,400,000,000股新股份。关连认购股份将按关连认购价每股关连认购股份0.25港元发行,与认购价相同。

假设於本公告日期至关连认购事项完成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并无变动(除发行关连认购股份及认购股份外),关连认购股份占(i)於本公告日期之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7.929%;及(ii)经配发及发行关连认购股份及认购股份合计扩大之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4.245%,惟须待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完成後方可作实。

关连认购事项须待下文「关连认购事项之先决条件」一节项下载列之多项条件达成後方可作实。

(II) 根据特定授权认购新股份

於2018年7月24日(交易时段後),本公司与欧力士亚洲订立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根据特定授权配发及发行,以及欧力士亚洲有条件同意认购合共1,503,741,731股新股份。认购股份将按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0.25港元发行。

假设於本公告日期至认购事项完成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并无变动(除发行关连认购股份及认购股份外),认购股份占(i)於本公告日期之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93%;及(ii)经配发及发行关连认购股份及认购股份合计扩大之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3%,惟须待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完成後方可作实。

认购事项须待下文「认购事项之先决条件」一节项下载列之多项条件达成後方可作实。

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总额预期合计约为1,225.9百万港元。

於扣除相关费用及开支後,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1,218.2百万港元。本公司计划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作投资停车场业务及营运以及发展首钢园区。

申请上市

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关连认购股份及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

上市规则之涵义

於本公告日期,(i)京西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其为9,833,903,865股股份(占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1.856%)之实益拥有人;及(ii) Rocket Parade为1,900,000,000股股份(占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0.019%)之实益拥有人及因此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因此,京西控股及Rocket Parade为上市规则第14A.07(1)条项下之本公司关连人士,而京西认购事项及Rocket认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公告、报告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於股东大会上寻求独立股东批准有关配发及发行关连认购股份之特定授权、关连认购事项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认购事项须待於股东大会上得到股东批准後方可作实。认购股份将根据於股东大会上提呈股东批准之决议案以配发、发行及处理认购股份之特定授权配发及发行。鉴於关连认购协议及认购协议须待彼此达成後方可作实,京西控股及Rocket Parade各自於认购事项中拥有重大权益。因此,京西控股及Rocket Parade及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士将放弃就批准认购协议(包括授出特定授权)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决议案投票。

除京西控股及Rocket Parade及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士外,概无股东於京西认购协议、Rocket认购协议、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拥有重大权益。因此,京西控股及Rocket Parade及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士将於股东大会上放弃就有关批准关连认购协议(包括授出特定授权)、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决议案投票。

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之独立董事委员会已组成以就关连认购协议(包括授出特定授权)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本公司将於可行情况下尽快委任独立财务顾问以就此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载有(其中包括)(i)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之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向独立股东发出之推荐建议函件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发出有关关连认购协议(包括授出特定授权)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意见函件;及(iii)召开股东大会通告之通函将根据上市规则於可行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

预期通函将於2018年8月14日或该日前後寄发予股东。

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须待彼此达成後方可作实及须同时达成。

完成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须待分别达成关连认购协议及认购协议项下之条件後方可作实。倘关连认购事项并无完成,则认购事项将不会达成,反之亦然,而关连认购协议及认购协议均会根据各自之条款终止。由於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未必一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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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涉及根据特定授权认购新股份之关连交易

於2018年7月24日,本公司(i)与京西控股订立京西认购协议;及(ii)与RocketParade订立Rocket认购协议。根据关连认购协议,本公司有条件同意根据特定授权配发及发行,以及京西控股及Rocket Parade有条件同意认购合共3,400,000,000股关连认购股份。关连认购股份将按关连认购价每股关连认购股份0.25港元发行,与认购价相同。

京西认购协议

日期

2018年7月24日(交易时段後)

订约方

(A)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及

(B) 京西控股,作为认购人

京西控股(持有1,791,579,245股股份,占於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9.447%)为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首钢集团为於中国成立之国有企业。

京西认购事项

根据京西认购协议,京西控股有条件同意认购及本公司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2,800,000,000股新股份,关连认购价为每股关连认购股份0.25港元,与认购价相同,总现金代价为700百万港元。

京西认购股份占(i)於本公告日期之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4.765%;及(ii)经配发及发行关连认购股份及认购股份合计扩大之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1.731%,惟须待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完成後方可作实,并假设於本公告日期至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之完成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并无其他变动。

Rocket认购协议

日期

2018年7月24日(交易时段後)

订约方

(A)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及

(B) Rocket Parade,作为认购人

Rocket Parade(持有1,900,000,000股股份之本公司主要股东,占於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0.019%)为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新创建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新创建之股份於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659)。新创建集团主要从事(i)发展、投资、经营及╱或管理公路、环境项目、商务飞机租赁,以及港口及物流设施;及(ii)投资及╱或经营设施管理、建筑、交通及策略性投资。

Rocket认购事项

根据Rocket认购协议,Rocket Parade有条件同意认购及本公司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600,000,000股新股份,关连认购价为每股关连认购股份0.25港元,与认购价相同,总现金代价为150百万港元。

Rocket认购股份占(i)於本公告日期之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3.164%;及(ii)经配发及发行关连认购股份及认购股份合计扩大之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514%,惟须待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完成後方可作实,并假设於本公告日期至关连认购事项完成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并无其他变动。

关连认购事项之先决条件

根据关连认购协议,完成关连认购事项须待以下条件达成(或豁免)後方可作实:

(a) 股份之上市地位并未遭撤销及股份於完成前继续於联交所上市(除就刊发有关关连认购协议之公告或通函而出现任何临时暂停买卖或停止买卖外),联交所或证监会并无表明将因关连认购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或就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任何原因而对股份之上市地位提出任何反对或要求股份暂停买卖;

(b) 联交所批准关连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而该批准於关连认购事项完成前并未遭撤销;

(c) 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以及所有适用法律、规则及规例项下有关关连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包括但不限於配发及发行关连认购股份)之任何其他规定;

(d) 独立股东於股东大会上通过所有必要决议案,授出有关配发及发行关连认购股份之特定授权以及批准(其中包括)关连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包括但不限於发行及配发关连认购股份);

(e) 股东(根据上市规则有权出席及毋须放弃投票)於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案,批准(其中包括)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包括但不限於发行及配发认购股份);

(f) 董事会通过所有必要决议案,批准关连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包括但不限於配发及发行关连认购股份);

(g) 认购协议及京西认购协议(仅就Rocket认购协议而言)或Rocket认购协议(仅就京西认购协议而言)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已成为无条件(包括但不限於认购认购股份及认购京西认购股份(仅就Rocket认购协议而言)或认购Rocket认购股份(仅就京西认购协议而言));及

(h) 本公司於关连认购协议项下发出之声明及保证於作出时为真实、准确、完备及并无误导及於关连认购协议完成日期仍为真实、准确、完备及并无误导。

关连认购人可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本公司以豁免上文载列之先决条件(除条件(b)至(f)为不可豁免)。倘以上条件於最後截止日期前并未达成或豁免(视乎情况而定),则关连认购协议将自动终止及失效,而协议各订约方之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将解除,而概无订约方将可对其他订约方提出任何申索,惟先前违反协议任何条款所导致者除外。

完成关连认购事项

关连认购事项将於认购协议同时完成时完成,於上文所载之条件达成後之第三个营业日发生,或本公司与关连认购人可能书面同意之其他日期。

(II) 根据特定授权认购新股份

於2018年7月24日,本公司与欧力士亚洲订立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以及欧力士亚洲有条件同意认购合共1,503,741,731股新股份。认购股份将按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0.25港元发行,与关连认购价相同。

认购协议

日期

2018年7月24日(交易时段後)

订约方

(A)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及

(B) 欧力士亚洲,作为认购人

欧力士亚洲为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投资控股公司及於纽约及日本两地上市之大型环球金融机构欧力士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欧力士亚洲为大型本金投资公司,专注於多元化投资,包括私募基金、基金中基金、中国国有企业重组及结构性融资。其投资夥伴为环球大型金融机构及行业先驱。

认购事项

根据认购协议,欧力士亚洲有条件同意认购及本公司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1,503,741,731股新股份予欧力士亚洲,认购价为每股认购股份0.25港元,与关连认购价相同,总现金代价为375,935,433港元。

认购股份占(i)於本公告日期之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93%;及(ii)经配发及发行关连认购股份及认购股份合计扩大之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3%,惟须待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完成後方可作实,并假设於本公告日期至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完成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并无其他变动。

认购事项之先决条件

根据认购协议,完成认购事项须待以下条件达成(或以书面方式豁免)後方可作实:

(a) 认购协议之订约方签立及交付认购协议;

(b) 股份之上市地位并未遭撤销及股份於完成前继续於联交所上市(除就刊发有关认购协议之公告或通函而出现任何临时暂停买卖或停止买卖外),联交所或证监会并无表明将因认购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或就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任何原因而对股份之上市地位提出任何反对或要求股份暂停买卖;

(c) 联交所批准认购股份上市,而该批准於认购事项完成前并未遭撤销;

(d) 於认购事项完成日期,概无任何国家、省级或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采取任何行动或颁布、采纳或发出任何法规、规则、规例或法令而阻止发行或发售认购股份或展开认购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且於认购事项完成日期,概无任何国家、省级或地方法院己发出任何禁制令或法令而阻止发行或发售认购股份或展开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e) 独立股东於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案,批准(i)有关配发及发行关连认购股份之特定授权;及(ii)关连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f) 於认购事项完成日期,首钢集团持有(不论直接或间接)不少於9,833,903,865股股份之法律及经济权益;

(g) 除以书面方式披露外,自2017年12月31日(即於认购协议日期前本公司之最近期年度经审核财务报表之编制日期)以来并无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动;

(h) 本公司根据认购协议发出之任何声明及保证并无遭到违反或有任何事件导致有关声明或保证成为失实或不确;

(i) 根据上市规则有权投票及毋须放弃投票之股东於股东大会上通过所有必要决议案,批准(i)有关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之特定授权;及(ii)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j) 完成关连认购事项已同时发生;及

(k) 本公司之香港法律顾问向欧力士亚洲以其合理信纳之形式发出之法律意见,内容有关妥为注册成立、有效发行认购股份、认购协议之有效性及约束力及可强制执行能力、联交所批准认购股份上市、本公司於认购事项完成日期并无面对诉讼及结束或清盘或委任接管人。

欧力士亚洲可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以豁免上文所载任何条件(除条件(c)、(e)及(i)外)之全部或部分。倘以上条件未能於最後截止日期或之前达成,则认购协议可由任何订约方终止,除非该订约方须对未能达成该条件负责。於该终止後,於认购协议项下之订约方责任将解除,惟於该终止前累计之任何权利或补救除外。

完成认购事项

认购事项将於关连认购协议同时完成时完成,於认购协议所载之最後条件达成或以书面方式豁免後第三个营业日发生,惟於任何情况下不迟於最後截止日期。

转让限制

除得本公司同意外,京西控股、Rocket Parade及欧力士亚洲不得及不得促使其附属公司或其所控制公司或任何代名人或代其以信托方式持有之受托人於关连认购协议或认购协议(视乎情况而定)完成日期起计六个月期间内任何时间就京西认购股份、Rocket认购股份或认购股份(视乎情况而定)增设或准许存续任何产权负担或其他抵押权益,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任何京西认购股份、Rocket认购股份或认购股份(视乎情况而定)或以其他方式声称处理其中之实益或经济权益(包括但不限於其投票权)或其任何相关权利。就京西认购协议及Rocket认购协议而言,在彼此各集团之间进行任何转让不应视作违反协议条款。

关连认购价及认购价

关连认购价每股关连认购股份0.25港元及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0.25港元较:

(i) 股份於关连认购协议及认购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所报每股收市价0.1940港元溢价约28.8660%;

(ii) 股份於直至关连认购协议及认购协议日期(包括该日)止最後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每股平均收市价0.1920港元溢价约30.2083%;及

(iii) 股份於直至关连认购协议及认购协议日期(包括该日)止最後十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每股平均收市价0.1879港元溢价约33.0495%。

经计入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之开支约7.7百万港元後,每股关连认购股份及认购股份之净价格约0.248港元。各自之认购价乃本公司与京西控股、Rocket Parade及欧力士亚洲按公平原则磋商後厘定,并参考股份之近期市场价格、股份之近期成交量及本集团之财务及贸易展望。

董事(不包括(i)赵天阳先生、李少峰先生、徐量先生、梁衡义先生及何智恒先生於有关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之相关董事会会议上放弃投票;及(ii)於考虑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後将就关连认购事项、关连认购协议之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发表意见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关连认购价及认购价乃公平合理以及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关连认购股份及认购股份之权益

关连认购股份及认购股份於彼此之间及与已发行股份之间在所有方面享有同等权益,并可自由转让、免除所有留置权、产权负担、抵押权益或第三方申索及将不会受到任何优先认购或类似权利或进一步款项催缴所约束。

申请上市

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关连认购股份及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

对本公司股权架构之影响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有18,963,723,510股已发行股份。以下载列显示本公司股权架构之图表:(i)於本公告日期;及(ii)紧随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完成後,假设於本公告日期起至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完成日期止之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及股权架构并无其他变动:

紧随关连认购事项及

股东名称 於本公告日期 认购事项完成後(附注1)

股份数目 概约% 股份数目 概约%

首钢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包括

京西控股(首钢集团之间接全资

附属公司) 9,833,903,865 51.8564 12,633,903,865 52.9336

Rocket Parade 1,900,000,000 10.0191 2,500,000,000 10.4745

欧力士亚洲 – – 1,503,741,731 6.3004

中集交通 1,047,931,056 5.5260 1,047,931,056 4.3906

梁衡义(附注2) 500,000 0.0026 500,000 0.0021

刘景伟(附注2) 500,000 0.0026 500,000 0.0021

王鑫(附注2)连同其配偶 1,200,000 0.0063 1,200,000 0.0050

其他股东 6,179,688,589 32.5870 6,179,688,589 25.8917

合计 18,963,723,510 100.00 23,867,465,241 100.00

附注:

1. 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须同时完成。

2. 董事。

本集团之资料

本集团主要从事(i)於中国境内的停车场设施投资及运营之业务,专注智能停车市场;(ii)於中国境内提供私募基金管理服务;以及(iii)铁矿石、钢铁及相关产品的贸易。

进行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之理由及好处

本集团自2016年底出售秦皇岛业务後,结束了经营多年之钢铁业务。本集团成功收购了京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唐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首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把业务扩展至国内之私募基金管理及停车场营运,加上原来之铁矿石贸易,巩固了业务基础。同时亦通过在香港两家上市联营公司之投资,即首钢福山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39)及首长宝佳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3),把业务涵盖国内硬焦煤开采及销售、制造子午线轮胎之钢帘线、切割钢丝、铜及黄铜材料之加工及贸易。

中国现正经历城市化,带动生活水平显着改善及对汽车之需求不断上升。此情况对中国之停车场业务及营运带来商机。为了进一步发展本集团之停车场业务及营运,预期需要将更多资金投入业务发展,例如收购更多停车场设施、与停车场拥有人订立长期租约、订立专营权协议、建造停车场大楼及╱或与私人公司、国有企业及政府机构合作。

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首钢园区」)占地面积8.63平方公里,作为北京城区内唯一可大规模联片开发的区域。发展建设首钢园区是优化首都城市功能、调整重大生产力布局、促进首都人口、资源及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为备战2022年冬季奥运会及残奥会(「奥运会」),首钢园区紧抓奥运会组织委员会入驻机遇,依托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场馆设施建设,积极打造国际顶级体育产业示范区。本公司对首钢园区的长期前景充满信心,并将会与首钢集团紧密合作,参与首钢园区之发展及管理。

董事认为进一步发展本集团之停车场业务及营运以及参与首钢园区之发展及管理可加强本集团之收益基础。

为回应本集团之资金需要,本公司考虑多种股本融资方法,包括供股、公开发售或向机构投资者进行配售,通常涉及按市场价格有折让之方式发行新股份。反之,关连认购股份及认购股份两者之价格均定於每股关连认购股份及认购股份0.25港元,较关连认购协议及认购协议前之股份当前市场价格有溢价。此外,相对於债务融资,本集团毋须保留其部分业务收入用作股本融资项下之贷款还款,因此其全部业务收入可再投资及╱或用於股息派发。因此,董事(不包括(i)於审阅及考虑独立财务顾问之意见後於通函载列其意见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ii)赵天阳先生、李少峰先生、徐量先生、梁衡义先生及何智恒先生於有关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之相关董事会会议上放弃投票)认为进行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董事(不包括(i)赵天阳先生、李少峰先生、徐量先生、梁衡义先生及何智恒先生於有关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之相关董事会会议上放弃投票;及(ii)於考虑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後将就关连认购事项、关连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发表意见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关连认购协议及认购协议之条款乃公平合理以及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组成独立董事委员会)将於考虑於通函所载独立财务顾问之意见後就关连认购事项之条款发表意见。

所得款项用途

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总额预期合计约为1,225.9百万港元。於扣除相关费用及开支後,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1,218.2百万港元。本公司计划按以下方式动用所得款项净额:

(i) 来自认购事项之全部所得款项净额及来自关连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之50%用於投资停车场业务及营运;及

(ii) 来自关连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之50%用於发展首钢园区。

上市规则之涵义

於本公告日期,(i)京西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之附属公司,其为9,833,903,865股股份(占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1.856% )之实益拥有人;及(ii)Rocket Parade为1,900,000,000股股份(占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0.019%)之实益拥有人及因此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因此,京西控股及Rocket Parade为上市规则第14A.07(1)条项下之本公司关连人士,而京西认购事项及Rocket认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公告、报告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於股东大会上寻求独立股东批准有关配发及发行关连认购股份之特定授权、关连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认购事项须待股东於股东大会上批准後方可作实。认购股份将根据於股东大会上提呈股东批准之普通决议案以配发、发行及处理认购股份之特定授权配发及发行。鉴於关连认购协议及认购协议须待彼此达成後方可作实,京西控股及RocketParade各自於认购事项中拥有重大权益。因此,京西控股及Rocket Parade及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士将放弃就批准认购协议(包括授出特定授权)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决议案投票。

除京西控股及Rocket Parade及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士外,概无股东於京西认购协议、Rocket认购协议、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拥有重大权益。因此,京西控股及Rocket Parade及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士将於股东大会上放弃就有关批准关连认购协议、认购协议(包括授出特定授权)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决议案投票。

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之独立董事委员会已组成以就关连认购协议(包括授出特定授权)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本公司将於可行情况下尽快委任独立财务顾问以就此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载有(其中包括)(i)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之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向独立股东发出之推荐建议函件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发出有关关连认购协议(包括授出特定授权)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意见函件;及(iii)召开股东大会之通告通函将根据上市规则於可行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预期通函将於2018年8月14日或该日前後寄发予股东。

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须待彼此达成後方可作实及须同时达成。

完成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须待分别达成关连认购协议及认购协议项下之条件後方可作实。倘关连认购事项并无完成,则认购事项将不会达成,反之亦然,而关连认购协议及认购协议均会根据各自之条款终止。由於关连认购事项及认购事项未必一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联系人士」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董事会」指董事会;

「中集交通」指中集交通运输装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香港注册成立之公司;

「本公司」指首长国际企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97),一家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关连认购人」指京西控股及Rocket Parade之统称;

「关连认购事项」指京西认购事项及Rocket认购事项之统称;

「关连认购协议」指京西认购协议及Rocket认购协议之统称;

「关连认购价」指每股关连认购股份0.25港元,与认购价相同;

「关连认购股份」指京西认购股份及Rocket认购股份之统称;

「控股股东」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董事」指本公司之董事;

「股东大会」指本公司将举行之股东大会以(其中包括)授出特定授权予董事,以及批准关连认购协议、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港元」指港币,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董事委员会」指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之独立董事委员会,巳成立以就关连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独立股东」指除京西控股及Rocket Parade及彼等之联系人士以外之本公司股东;

「京西控股」指京西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香港注册成立之公司,为首钢集团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京西认购事项」指京西控股根据京西认购协议认购京西认购股份;

「京西认购协议」指本公司与京西控股於2018年7月24日订立有关由京西控股认购京西认购股份之有条件认购协议;

「京西认购股份」指根据京西认购协议配发及发行予京西控股之2,800,000,000股新股份;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最後截止日期」指京西认购协议、Rocket认购协议及认购协议之日期後六个月到期当日,或协议订约方可能同意之较後日期;

「新创建集团」指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

「新创建」指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659),为本公司主要股东;

「欧力士亚洲」指欧力士亚洲资本有限公司,一家於香港注册成立之公司;

「Rocket Parade」指Rocket Parade Limited,一家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东新创建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Rocket认购事项」指Rocket Parade根据Rocket认购协议认购Rocket认购股份;

「Rocket认购协议」指本公司与Rocket Parade於2018年7月24日订立有关由Rocket Parade认购Rocket认购股份之有条件认购协议;

「Rocket认购股份」指根据Rocket认购协议配发及发行予Rocket Parade之600,000,000股新股份;

「证监会」指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股份」指本公司之普通股;

「股东」指股份之持有人;

「首钢集团」指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成立之国有企业,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认购事项」指欧力士亚洲根据认购协议认购认购股份;

「认购协议」指本公司与欧力士亚洲於2018年7月24日订立有关由欧力士亚洲认购认购股份之有条件认购协议;

「认购价」指每股认购股份0.25港元,与关连认购价相同;

「认购股份」指根据认购协议配发及发行予欧力士亚洲之1,503,741,731股新股份;

「主要股东」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及

「%」指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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